掌阅小说>玄幻>捉白马 > 十一
    很长一段时间里,我都以为,喜欢一个人,就应该让他变成秘密。

    这或许和我的家庭教育有关。见不得光的感情在我和我妈身上扎了根,我妈甚至还比我潇洒些。她对我爸早就没什么感情了,一直没走,只是因为钱不够,想替我讨一口饭。

    就连我哥,他也从未和家里人说过孟梵玉的事。他告诉我孟梵玉是他的朋友,正如他告诉孟梵玉我是他弟弟。孟梵玉笑着伸出手,向我打招呼,我含糊地应下,将手贴进他的掌心,握紧时,手指下腹一阵刺痛。

    孟梵玉的配饰大多特别,中指戴的戒指削了锋利的棱角,如同武侠里的伤人利器。

    他惊呼一声,连忙道歉,说自己忘了。

    我哥没有搭话,他住我的手腕,让我的手心向上摊开。手指上一道红痕,浅浅下陷,似乎下一秒就会复原。

    我抽回自己的手,讲,没事的。

    孟梵玉没再解释,他摘下戒指,随手掷进了垃圾桶。

    这行为太过诚恳。很长一段时间里,孟梵玉敢爱敢恨的形象立在我的脑海里,久久没有散去。十几岁的我曾酸涩地承认,我哥爱上这样的人,也是理所应当。

    我走出拉着灰蒙窗帘的隔间,回到一半暗一半明亮的书房正间。角落,顶着鱼缸的方柜右下角,有一方嵌了锁眼的门。

    能锁住的门,自然可以藏住秘密。但为鱼缸做基石的柜子,真的值得人把秘密放进里面吗。

    我蹲下身,将钥匙嵌进锁眼,锯齿凹陷磨擦的声音只有一瞬,咔哒转动,乌木黑的门悄然开了一条缝。我伸手去拉开,淡淡的红光照在我的手背上。

    这柜子做了别样的设计,内芯涂了完整的漆,暗红色,与垫高了的淡红软衬相互映照。软衬之上,是一套光洁柔白的瓷具,有茶杯,有碗盘。

    我愣了。

    我微微歪头,缓缓地拉出了最靠外的瓷盘,它有一个明显的缺口,裂痕横贯盘心。

    忽然,一个声音从我身后响起。

    “怎么跑到这里来了。”

    我吓得一激灵,做贼心虚,下意识松了手指。

    盘子掉在地上,脆响一声。离地的距离并不高,但许是本就有裂痕的缘故,它骤然就碎了。碎得意志坚决,盘面绘的小猫也四分五裂。

    我连忙去拾,捡叠间,被一只手握住了手腕。

    我哥蹲了下来,他轻轻推我一把:“我来吧。”

    按理讲,这是他送我的礼物,本就应该是我的。可此刻它们被我哥锁在这里,反而更像是我哥的所有物了。

    我愧疚:“对不起,大哥。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,”他垂着头,将碎片拾到还算完整的那一半里,“本来就该碎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