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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方法还是宋之秋偶然间遇到的。

    大概是三年前,宋之秋接手了一单生意。

    来者是个约莫二十多岁的女人,形貌光鲜亮丽,披着玫红色的披肩,眼戴着黑色墨镜,不像是刚死的人。

    她没有直言自己的名字,只说可以叫她阿燕。无非是个名字,宋之秋并不放在心上,她感兴趣的是这女人给的报酬。

    阿燕许诺,只要宋之秋帮她找回失去的记忆,便把珍藏了多年的“宝物”送给她。

    这宝物说奇怪也不太奇怪,但是宋之秋很是稀罕。说是“宝物”,倒不如说是一双神奇的……眼睛。

    阿燕摘下了自己的墨镜,露出了自己的眼睛。

    那双眼大而有灵,美丽动人,除了眼角处有一丝难以忽略的哀伤。

    宋之秋失笑道:“阿燕姑娘,你含情脉脉地看着我,我也不会对你……”

    突然间宋之秋的话语顿住了。不能说是她主动停住的,而是她想说话,却说不了。那双眼睛像是有魔力一样,直视上了就不能移开。

    一旁的初杨本来在忙着手中的事,还留了只耳朵听两个人说话,突然宋之秋的话语停住了,初杨回过头看到宋之秋直盯着阿燕的那双眼睛,一动不动。

    初杨伸出手,在宋之秋眼前晃晃,“你怎么了?”

    视线被初杨的手阻隔了之后,宋之秋才吸了好大一口气,缓过了神。她大口大口地喘气,像是被什么力量压制了很久一样。

    “宋老板,我方才不过是在心里默念让你失声。”阿燕拢了拢披肩,语气颇为骄傲。

    宋之秋轻轻咳嗽了几声,恢复了神态,说:“有意思,不过你这双眼若是给了我,那你会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我不知道,要么瞎要么失去这能力,我无所谓。”

    她只想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,为什么没有投胎转世,为什么一直在世间漂流。

    若只是身外之物用来交易,通常只需要签订简单的合同走走流程就行了。但这类以器官或者无形的能力作为筹码的交易,除了要签订合同外,还要客人与宋之秋签下信诺缔约。

    这缔约倒也流氓得很,不但会让客人无法赖账,客人在失去作为交易的“物品”后,若是反悔,并且表现出对通灵铺相关人、物的攻击性,就会立即灰飞烟灭。

    一旦签下,不可逆转。

    落笔时宋之秋写得极为缓慢,好似有心事。

    其实她只是在思考这双眼睛拿来有什么用处。

    她肯定不会拿来自己使用,鬼的东西用多了,她倒也怕自己折寿。到时候找个好价钱,卖给那几位富豪也是不错的。

    那天晚上宋之秋回去做了个梦,其实她平日里很少做梦,但是那场梦又漫长又真实,梦里她变成了阿燕,好像是替阿燕活了一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