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只美洲豹……来教老虎狩猎的也没别人了。

    美洲豹作为陆地咬合力最强的猎食者,一般都靠偷偷接近猎物后,一口咬碎猎物的脊柱或是头盖骨。

    而老虎么……讲道理,在面对很多小型生物的时候,他们压根都不需要想什么战术。

    打个比方,如果杜兰想要杀布伦达——哪怕是壮年时期的金毛,杜兰也就“扑过去——张嘴一咬——拖回去”的普通套路,跟在地上白捡尸体似的简单。战术?实在不需要啊。

    但面对体型与自己相当或是更大的猎物时,杜兰的套路就不能这么用了。

    上回咬那水牛,杜兰就白白耗费了许多力气。猎物没咬死,反而挣扎得更凶悍,他本人也费劲了一身蛮力。放在自然界里,是不太可取的不可持续发展狩猎。

    艾里斯现在受着伤,没受伤正面也抗不过这位“花臂壮汉”,当然不能像教杜维特那么教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就有机会了——

    河俾沃哪能就普通地养养绵羊?除了绵羊以外,布伦达还养了叉角羚呢!

    叉角羚是一种极其敏锐、警觉的羚羊,也是羚羊家族中速度最快的成员,仅次于猎豹。它们不仅能看见几千米外的动静,随后对同伴进行警告,还有着十分强大的耐力,比起“秒萎”的短跑冠军猎豹,可是长跑比赛中当之无愧的第一。

    要不是布伦达从少女时期就养着这群叉角羚,几十年来养了好几代,关系变得非常亲密了,这群叉角羚也不会这么轻易地被人类饲养。

    布伦达的草场是非常庞大的,足以让这群叉角羚撒欢。格拉蒂斯每天放牧这么累,主要也是因为,她和叉角羚头羊的关系还没有那么亲密,也是因为现在布伦达的叉角羚群已经变得非常庞大了。

    杜兰的“狩猎第一课”,自然就是先试着抓一头叉角羚。

    在格拉蒂斯的帮助下,草场的围栏也被设置到了叉角羚跨越不过的高度,以免让被老虎惊吓到的羚羊们直接逃出去。

    “因为是要拿去卖的,”艾里斯事先要求,“最好一击毙命,不要让皮毛受损。布伦达愿意让你试试,可不要浪费了人家的一头好羊。”

    这有什么难的。杜兰不以为意。

    他一昂下巴,放话道:“你就看好了。什么叫天赋。”

    于是在布伦达和艾里斯等四人的注视下,一头威风凛凛(划去),一头瘦不拉几的老虎横空跃出。

    ——这几天没吃着多少好的,杜兰的体重又严重下降了。

    格拉蒂斯转头看一眼艾里斯,似乎有话想说。

    艾里斯却还在悠闲地准备着下午要卖的小吃,坏心眼地一笑:“不用提醒,先让他给杜维特来个错误示范。”

    一旁趴着的小胖豹“嗷”了一声,目光紧紧地盯着杜兰的方向。

    还真是错误示范。杜兰一越过去,庞大的猎食者信息就让叉角羚发现了。它们虽然从来没有见过老虎,但身体里对猎食者本能的警醒却发挥了作用。

    放哨的羚羊小尾巴一翻,露出白花花的毛——庞大的羚羊群就立刻开始转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