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阅小说>科幻>鬼王护妻手册 > (204)熟悉环境
    “我只是单纯的对欢欢好,我能有什么目的。”阎王说这句话的时候,一脸的坦荡。

    这下,倒是林笛自己觉得,是不是自己将人想的太坏了?

    嗯,林笛想了想,还真的有这种可能。

    林笛说:“那好吧,我相信你,但是,以后偷偷将欢欢带走这种事情,绝对不可以发生,知道了吗?”

    阎王使劲的点头,这件事情,的确是他做的不对。

    以后,绝对不会在有这样的事情了。

    “那行吧,以后,你就是欢欢的叔叔了。”林笛说。

    其实仔细想想,若是欢欢多一个阎王做叔叔,这对欢欢来说,也是只有好处,而没有坏处的。

    林笛是这样觉得,可阎王,却不这样觉得,莫名的,他不是很喜欢,不过,他到底也没有多说什么。

    “那我以后,可以带欢欢去玩吧?”阎王问。

    林笛点了点头,只要他对欢欢没有坏心思,对欢欢好,她自然不会阻止他们接触。

    欢欢现在,也需要和其他的人多接触接触,这样才比较好。

    不如,就先让欢欢跟阎王多接触接触吧。

    “那好,我先带欢欢出去走走,熟悉熟悉地府。”

    阎王说风就是雨的,这不,他话刚说完,就已经跑了出去找欢欢了。

    至于林笛,也跟了上去。

    “欢欢,你跟阎叔叔出去玩玩吧。”虽然,林笛觉得这个黑漆漆一片的地府中,并没有什么可玩的。

    说起来,这地府中,也是够奇怪的。

    明明,这里看着是黑漆漆的一片,可偏偏,这里的建筑什么的,都能够看的清清楚楚的。

    “嗯嗯。”欢欢应了声,然后,便被阎王带着离开了。

    等到阎王跟欢欢离开,这里就剩下了林笛一个人。

    林笛叹了口气,觉得好无聊啊。

    欢欢跟着阎王出去后,阎王一时间,也不知道要带着欢欢去哪里,他正想的出奇,就在这时候,从前面冒出来一个鬼。

    那个鬼,此时的样子,看着狼狈的很,一看就知道,这鬼是刚被揍过的。